紫藤聲明
紫藤是一個關注性工作者團體,一直關注警察對性工作者侵權之事件。過去三年,本會多次要求警方關注事件,採取措施改善有關情況。而本會亦就事件向立法會申訴部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,可是情況依然沒有改善。
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在2006年4月曾就警員在放蛇行動中接受手淫的事件作討論,香港大學法律系楊艾文副教授提出多項理據,指出警方無須容許警員接受性服務亦可搜集証據。而會上多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亦要求警方修改指引,明文禁止警員接受手淫服務。可是,保安局及警方依然拒絕作出修改,保安局亦沒有應保安事務委員會的要求,提供有關警員放蛇的資料,而保安局在9月的回覆中仍堅持警方有必要接受性服務以獲取証據,以致繼續有警員在放蛇時接受手淫服務,更有警員以手淫掩飾其他違規行為 (如:性交、口交)。附件的案例均能說明警方無須接受性服務亦能作出拘控,而加拿大及澳洲警方的回應更清楚表明,他們禁止警員在行動期間享用任何性服務。
此外,警員對性工作者的濫權事件仍沒有停止。在2006年1月至12月,本會共收到364宗性工作者對警員濫權之投訴。數字比去年同期增加超過一倍。紫藤一直要求警察停止對性工作者的暴力、侵權行為,可是警方不但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阻止警員濫權,更「縱容」及「鼓勵」警員繼續濫權(例如:警方仍縱容警員接受手淫服務)。有些警區更要求警員加強執法,致前線警員要用違規的手法,以達上司要求(例如:長沙灣警署內張貼「唔理堅定流、好或醜,總之殺到一個都不留」之口號,「鼓勵」前線警員濫捕所有懷疑是性工作者的內地女士、無理拘控性工作者。此外,油麻地區警員經常用手機拍攝性工作者或懷疑性工作者的樣貌,本會過去一年收到82宗投訴,可見此具絕非個別事件,而是警隊的行動指引。
警方在過去不斷要求受害人到投訴警察投訴課,大部份受害人都因為害怕報復而不敢投訴。可是,當部份受害人進行投訴時,卻遇到警察投訴課種種阻撓。警察投訴課不但拒絕接受警察濫權的投訴,接受投訴後卻又遲遲未肯公開調查結果(例如:李婉儀事件發生至今快接近兩年仍未有結果)。而投訴人的投訴內容往往不如實被紀錄,投訴人本身亦遭恐嚇及阻撓投訴,更有涉案警員在受害人過去的工作地點,追尋受害人的下落,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心理威脅。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制度,只「保障警察繼續濫權,而不需承擔任後果」。
現時有關性工作的法例,原本是保護性工作者,可是警方往往利用有關法例,打壓及侵害性工作者。本會在此懇請各立法會議員,協助跟進有關事件,要求警方修改放蛇行動指引及採取措施阻止警員對性工作者濫權。我們更希望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,跟進討論警察對性工作者濫權的行為。
以下是我們的要求:
- 保安事務委員會繼續跟進警察接受手淫事件,要求修改警察內部指引,清楚禁止警察享用任何性服務,包括性交、口交及手淫,調查及嚴懲違規的警員。
- 保安事務委員會跟進警察投訴課妨礙受害人投訴警員,及遲遲沒有交待調查結果。
- 徹查警員用手機拍攝性工作者樣貌,並立即交待背後理據。
- 改善拘留程序,停止警員無理搜身。
- 警方採取措施阻止警察濫權 (特別是停止所有有關性工作的誣告)。
- 為警員提供培訓,消除對性工作者的歧視和偏見。
- 成立獨立投訴機制,調查警察濫權。
- 性工作非刑事化,肯定性工作是工作。
隨函附上警方的口供紙、警察濫權個案及意見書供閣下參考。如需更多資料,請電23327182或電郵ziteng@hkstar.com與本會職員林小姐聯絡。有勞之處,不勝銘感。
紫藤 謹啟
2007年4月18日
附件:
- 紫藤對保安局補充資料之回應
- 2006年性工作者對警察濫權的投訴數字
- 性工作者投訴個案
- 警員口供紙
- 香港大學法律系楊艾文副教授意見書及案例
- 加拿大渥太華警隊及澳洲維多利亞警隊之回覆
